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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智对网上商城贩卖“秀智帽子”再上诉

撰写 陈芮 | 2015年02月26日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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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智

秀智方对网上商城贩卖"秀智帽子"再上诉。

本月15日,首尔中央地法民事32单独关于秀智主张A商城的知名权侵害做出了原告秀智败诉的判决。

据悉,秀智诉讼的A商城从2011年9月到2014年2月为止一直售卖以"秀智帽子"为名的帽子,并且还使用了秀智的采访照以及机场照等做宣传。

但裁决部表示:"光是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这一事情难以认定是有关已有合约的解除,还是未能达成新的合约,缺少财产损害的证据,驳回其损害赔偿请求。"

随后,秀智的经纪公司JYP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案件败诉真的是非常遗憾和可惜,跟律师讨论后将决定是否上诉。"

24日,据秀智的法律代理人透露,秀智在本月24日提出了上诉,韩国高等法院将在一到两周内受理此案并决定庭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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