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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agon在服役期间的营利行为引发争议,究竟是为什么呢?

撰写 李加欣 | 2019年08月08日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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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志龙

正在服兵役的G-Dragon卷入了营利行为争议。

 

OBS《独特的演艺新闻》通过《一周演艺法庭》从法律角度去判断了让演艺界沸腾的事件。

本月5日,某媒体报道说,在台湾的一家画廊展示了7幅权志龙的画作。

据媒体报道,展会立场为彻底实行预约制,作品在约60万韩元到20万韩元之间销售。

如果所有作品都卖出去,预计会有12亿韩元以上的收益,但是部分人提出了在军队服役期间是不是不可以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的争论。

对此,权东益律师表示:"有关于军人地位及服役的基本法。从基本法来看,本人除军务以外,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业务,未经国防部长许可,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如果G-Dragon在服兵役期间作画进行销售而产生了收益,那么这违反了上述法律和有关军人地位的法律。"

争议加剧后,经纪公司解释说:"这是G-Dragon在入伍前制作的作品印刷成商品后,为庆祝8月生日而进行展示和销售的。"

如果是入伍前制作的作品,算不算属于服役期间的营利行为呢?

权东益律师表示:"如果拿着本人制作的画在入伍后卖出去,那当然不是盈利活动,但如果把本人入伍前画的画拍成照片,入伍后用展示会的方法销售作品,可能会被认为是一种盈利活动。对此,国防部需要做出判断。"

对此,陆军方面表示是没有问题的。

陆军方面通过某媒体表示:"G-Dragon的展示会不是盈利活动","因为该作品是在入伍前制作的,而且是一次性的活动,所以判断是个人的著述和著作活动。"

尽管如此,争议仍然没有平息。在服役期间一直受到特惠嫌疑的情况下,在退伍之前就召开展示会的指责声一直不断。

权东益律师表示:"在服役之前画的画,由第三者展示可能盈利约12亿韩元的收入,这可能是一种对其他士兵普通士兵产生相对剥夺感的行为。不管这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问题,我都会遗憾地问,这样的展览活动是否应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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