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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朴有天的女性“恐吓未遂”罪名成立被判2年 粉丝大呼:毁人前途居然只判2年?

撰写 小在 | 2016年12月23日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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诬告朴有天的女性以“恐吓未遂”罪名成立,被判2年有期徒刑。该消息引发粉丝热议抨击。

22日下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A某及其同党进行了审判,审判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此次审判对A某及其他两人大约进行了2小时30分的非公开审问,审判部为了保护被告A某及被害人的个人隐私,所以进行了非公开审问。

诬告朴有天的一行人罪名成立,其中A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和A某一起参与犯罪的B某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屡次犯案的C某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审判结果将于1月17日正式宣告。

该消息报道之后,立即引起了粉丝们的热议,并表示:“为什么要罚的那么轻呢!真的很不公平啊”、“清者自清!正义虽然迟到了 但是永远不会缺席”、“我哥从来都是堂堂正正的,一直是被诬陷的,正义终于到来”、“试图不劳而获,试图敲诈勒索,试图以毁掉一个人而达到某些利益的人,总归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的。不管被诬陷的是朴有天还是其他的什么人,受到的伤害是旁人无法感受的,不过,我相信朴有天会越来越好,因为本来就是很好的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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