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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有天“性侵案”神逆转 真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撰写 小在 | 2016年12月23日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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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有天“性侵”事件结案,诬告朴有天的一行犯罪嫌疑人当中,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同时与A某一通犯案的同居男B某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屡次犯案性质恶劣的黑社会C某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审判结果将于1月17日正式宣告

昨日(22日)下午4点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5独立审理中,对A某及其同党这进行了审判。这天的审判以非公开的形式进行了对嫌疑人的审问和最终判决。此次审判对A某及其他两人大约进行了2小时30分的非公开审问,审判部为了保护原告及被害人朴有天的个人隐私,进行了非公开审问。

在全部审判结束之后,检方对A某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对于B某,因考虑到他是“由于同居女A某谎称主张自己被性暴力而介入此事,因此判处一年零六个月”,C某由于是惯犯,同时因其黑社会组织背景,无法接受其自称的“出于仗义之心而参与此事”的理由。

被告人们在最终陈诉中表达了委屈和悔恨的心情。A某对过去的行为表示悔过之意并求取善处。(译者注:A某在审问后期、案情逐渐明了、基本回天乏术的时候,频繁写悔过书提交法院,承认罪行并请求从轻发落。仅12月以来共提交了七封悔过书,最近一封的提交时间是审判终日的前一天,即12月21日。)

此前朴有天因性暴力嫌疑被起诉,7月被证实无罪。随后朴有天以诬告及恐吓未遂罪反诉A某及其同党三人。目前犯罪嫌疑人一直处于被拘留状态并接受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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