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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李侑菲2000万20岁男性被判处10个月徒刑

撰写 Mandy | 2016年01月15日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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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归还演员李侑菲(26)丢失手机为由,敲诈2000万巨款的20岁男性被判处10月徒刑。

1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12单独裴龙俊(音译)裁判长,对恐吓未遂罪名被逮捕的裴某(29)判处了10个月徒刑。

裁判部:“拿到受害者为艺人的手机为赃物,并想从害怕私生活曝光的受害者那里勒索财物,罪行恶劣。以获得赃物罪名裁判中,又再次犯罪,没有想恢复避害的努力。”

此前裴某去年10月给李侑菲打电话表示:“会归还丢失的手机,给好处费2000万,否则就将里面的内容暴露给记者,给记者还能拿到2000万。”以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裴某等购买了李侑菲在首尔江南区某夜店丢失的手机之后,策划了该犯罪行为。

裴某犯案当时说好从李侑菲那里拿钱,去了首尔松坡区的某咖啡店,之后被接到报案的警察现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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