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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宰因母亲被起诉 数亿债务快还清!

撰写 Mandy | 2015年11月17日09:24

韩国著名影星李政宰母亲因未替母亲还清数亿债务而卷入民事诉讼中。

1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接受的诉状中,该事件是从1990年开始的。

A(68岁,女)1995年因朋友的介绍认识了B(67岁,女)。当时韩国正沉迷与电视剧《漏沙情人》,B某介绍自己是《漏沙情人》李政宰的母亲。

之后,B某在1997年因为急需还债,于是向有资产的A某借款,这就是该事件的开始。B某还用“抵押公寓得到银行贷款就能还”,“儿子CF和电影的出演费也可以还清”说服了A某。

A某相信著名艺人李政宰,于是直到2000年初为止借给B某共1亿9千370万韩币。

然而时间流逝别说是还款,就连利息也没有得到的A某在2000年8月要求归还包括利息共2亿490万韩币债务,但那时B某已经去了美国洛杉矶。

这时,李政宰出面要解决此事。

李政宰亲自给A某打了电话,并还了6千万。

然而A某追到美国,并且从B某那里得到“政宰支付后剩下的我会还清”的还款保证书。

但之后B某还是毫无动静,忍无可忍的A某在2005年的4月将B某以欺诈罪向法院起诉。当搜查机关开始行动,李政宰再次出面。

李政宰与母亲一同到了法院,并拜托A某:“会代替母亲还清剩下的债务,请取消对母亲的起诉。”

A某想起李政宰曾经还了6000万债务后,并向法院表示:“好像不是欺诈。”最终B某没有得到惩罚。

然而,B某在此事发生后,只是汇了债务中的100万元,仅此而已。李政宰之后也没了联络。

最终A某在今年4月以李政宰和B某位对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了支付债务的命令。

法院接受了申请后,李政宰方提出了异议,结果最终变成了起诉,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208民事单独审理中进行裁判。

李政宰方表示:“2000年还了6000万之后,也数次还了欠款。2000年还钱的时候,收据上写着‘不追究民事上责任’因此债务关系也不存在。”

对此,A某:“B某只还了6千100万,尽管写了不追究责任的内容,但之后李政宰约定会还清债务,那只是债务签收。”反驳了李政宰方的主张。

李政宰所属公司C-Jes娱乐对媒体表示:“现在裁判正在进行中,官方立场会在裁判结果出来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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